
安全管理啟發法
安全管理啟發法海因里希法則
Heinrich's Law
把小事故當成警示燈,而不是背景雜訊。
熱度
實用性
別名
海因里希三角 / 事故三角 / 安全三角 / 安全金字塔 / 事故金字塔 / 300-29-1法則
領域
職業安全 / 工業安全 / 風險管理 / 事故預防 / 職場健康與安全
定義
- 海因里希法則是一條職場安全上的經驗法則,主張每 1 起重大傷害事故背後,大約會有 29 起輕傷事故,以及 300 起無傷事故或未遂事件。它通常會以三角形或金字塔呈現。
核心概念
- 嚴重事故之前,往往已經出現許多較小的事件、不安全條件或未遂事件。
- 若能預防並從低嚴重度事件中學習,就可能降低嚴重事故發生的機率。
- 300:29:1 這個比例應視為示意模式,而不是普遍適用的數學定律。
運作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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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會依嚴重程度分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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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 起無傷事故/未遂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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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起輕傷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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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起重大傷害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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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條法則認為,許多事件共享相同的危害來源或成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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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組織能及早調查未遂事件與輕微事故,就有機會在造成嚴重傷害前先辨識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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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代應用較少強調精確比例,而更重視主動通報、危害排除與系統改善。
使用範例
- 在倉庫中,員工頻繁回報棧板差點砸中人、輕微滑倒以及堆高機視線死角等問題。
- 管理階層不是等到發生重傷後才處理,而是先調查這些模式,改善動線、增設反光鏡、重新訓練操作員,並重新設計裝卸區。
- 這就是把小型警訊當成較大風險訊號的海因里希法則應用。
經典案例
- 例子:未找到單一已核實的著名案例。
- 為什麼符合這條規則:海因里希法則通常是用一般性的職場事故模式來說明,而不是對應某一個持續被核實的歷史個案。
適用情境
- 未遂事件通報制度
- 工廠、營建、倉儲、航空、運輸與工業安全檢討
- 安全稽核與危害趨勢分析
- 事故調查與根本原因分析
- 針對反覆小失誤建立早期預警系統
- 建立安全文化,讓小事件會被通報而不是被掩蓋
不適用情境與常見誤用
- 不要把 300:29:1 當成固定不變的自然法則。
- 不要以為減少輕傷就一定能自動消除災難性風險。
- 不要只怪罪員工,卻忽略設備設計、管理制度、訓練、工作負荷、誘因與組織層面的原因。
- 不要只用輕微事故數來比較部門;通報少也可能代表少報,而不是更安全。
- 不要把它盲目套用到爆炸、航空災難、重大化學事故或複雜系統失效這類高危害、低頻率風險。
起源
- 提出者:Herbert William Heinrich,美國工業安全先驅,亦為與 Travelers Insurance Company 有關的安全工程師。
- 提出年份:一般認為是 1931 年,當時 Heinrich 出版了 Industrial Accident Prevention: A Scientific Approach。
- 起源國家/背景:美國;源自工業事故預防與保險導向的職場安全分析。據說 Heinrich 審閱了 75,000 件傷病案例,包括保險紀錄與工廠主管報告。
實務重點
- 把小事故當成警示燈,而不是背景雜訊。
- 比起死記 300:29:1,更重要的是養成調查弱訊號、避免其演變成嚴重傷害的習慣。